发布者:张津川律师 时间:2024年01月31日 2346人看过举报
律师观点分析
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诉被告邓某某民间借贷纠纷(被告未出庭,利息计算问题)真实案例 关键词:民间借贷、被告未出庭、缺席判决、利息计算、借条、银行流水 一、案情概述 原告与被告曾是朋友关系,2022年12月14日,被告以公司经营周转为由从原告处借款22万元,并出具借条一张,月利率10%,到期不能还清本息,借款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并承担所欠款项20%的违约金。原告履行出借义务后,被告一直拒绝还款,为此原告委托张律师起诉至人民法院,要求依法判决。 二、承办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张津川律师 三、审理法院 重庆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四、办案流程 张律师认为本案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点: 1、在被告拒不领取法院传票、拒绝签收传票的情况下,法院通过公告送达,被告很可能不出庭的情况下,原告方需要提供何种证据才能证实借贷关系存在。 2、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,利息和违约金如何计算。 五、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了张津川律师的观点,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,被告偿还原告本金22万元,(利息计算方式:以219 99元为基数, 从 2 0 2 3 年 3 月 1 4 日 超 按 年 利 率 1 4 . 6 % 计 算 至 欠 款 付 清 时 止 )被告自起诉之日起至本院确定的付款之日,计算利息。未履行的,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。张律师成功完成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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